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安徽省实施办法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对全省境内2017年度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历年部省审批未验收项目和已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共654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针对未完工项目、已完工未验收项目和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分别明确了监督检查重点。
本次监督检查,对跨区域的线型项目和重点大型部省审批项目,省水利厅将适时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配合检查;对各市境内的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监督检查,相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监督检查结束后将有关情况报省水利厅。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各级水利部门将进一步掌握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自觉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各项目参建单位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人为水土流失。
(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信息来源--水利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