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在建设单位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苍南县城新区,用地由A33-09-01、A33-09-02和A33-09-04三个地块组成,其中,小学部位于A33-09-01地块。总用地面积43897m2,总建筑面积29810m2,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4325m2,建筑占地总面积7375.89m2,绿地面积15451.7m2,室外体育场地面积9274m2,容积率0.554,建筑密度16.80%,绿地率35.20%。工程,涉及桥梁一座。其中,小学部项目总用地面积15680m2,总建筑面积15687.96m2,绿地面积6882.95 m2。2018年1月开工,2019年8月完工。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7573.04万元。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点位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的必要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公示时间:永久
公示资料:见附件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衡
联系电话:15757302461
1-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2-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苍南县县城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