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6月26日主持召开了“密云潮白河滨河森林公园(水利工程部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华昊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密云潮白河滨河森林公园(水利工程部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潮白河汇合口下游, 项目治理河道范围为自潮白河汇合口跌水处至密云县界。本项目为密云潮白河滨河森林公园项目的组成部分之一——水利工程部分。
建设内容完成河道疏浚约5206米,河道防渗约2125米,并新建二级、多级跌水各1座以及河槽村橡胶坝1座、滚水坝1座,右堤巡河路约2420米;完成雨水口护砌及取水口建设等。
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 2009年12月完工。
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82亿元,土建投资约1.67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09年3月5日,北京市水务局以《北京市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京水行许字[2009] 第70号)批复了《密云潮白河滨河森林公园(水利工程部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63.46hm2。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99%;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达到了100%;本项目各项指标达到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的要求。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密云潮白河滨河森林公园(水利工程部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永久
公示资料:见附件
监督电话: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冯文杰,69042728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