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与《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1日主持召开了“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环科宏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科林瑞沃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化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云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与会代表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各单位关于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依法办理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免缴手续,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在遗留问题解决后基本达到水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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