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绿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主持召开了“平谷大街西延(崔杏路~谷丰西路)道路工程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建设验收工作,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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