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要求,北京绿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主持召开了“平谷新城洳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平谷新城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仁泽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情况和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平谷新城洳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平谷新城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平谷新城洳河新区(即平谷新城02和04街区),平谷新城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道路西起洳河东滨河路,东至西外环路,全长675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60m。同步实施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绿化、照明及交通等工程。
该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21hm2,其中道路及管线占地面积4.05m2,为永久占地;施工临建区面积0.16hm2,为临时占地;该工程实际挖方总量3.51万m3,填方总量2.01万m3,弃方1.50万m3,余方综合利用于同期建设的北京市平谷区西外环路北延(北环路-平瑞街)段道路新建工程。工程于2015年3月15日开工建设,2016年5月1日完工。
该工程总投资为4982万元,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安排解决,征地拆迁由区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3年12月2日,取得了平谷新城洳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京行许字[2013]399号文)。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为28.25hm2,其中平谷新城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道路工程的防治责任范围为4.21hm2。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2014年9月9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4]1951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委托北京森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扰动土地整治率99.8%,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3%,土壤流失控制比1,拦渣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1%,林草覆盖率25%,土石方利用率99%,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4%,表土利用率99%,建筑垃圾消纳率100%,雨洪利用率71%,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根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建议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18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了《平谷新城洳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平谷新城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较好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委托并组织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该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为平谷区管委会,运行管理单位应落实对已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养责任,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长效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公示时间:永久
公示资料:见附件
监督电话:北京绿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10-89993500
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1、(组合)验收平谷新城汝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水保设施验收报告624.pdf
2、(组合)监测平谷新城汝河新区市政道路工程(一期)北环路(洳河东滨河路-西外环路)水保监测报告6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