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1日,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项目建设现场主持召开了“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验收单位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计13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1〕14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验收采用现场验收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查看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设施运行情况等,听取了水土保持各参建单位的专项汇报。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施工过程中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措施总体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30日。
意见反馈联系人/联系方式:王峰/1993333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