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及《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我单位已于2022年12月21日组织丰台区卢沟桥南里4、5、6号地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资料公示如下。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联系人:刘澄 13801024906
1-丰台区卢沟桥南里4、5、6号地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第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